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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温州研究院自然科学研究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6-15 13:48:23  
各科研人员:
  为做好我单位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应届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2、从事自然科学系列研究工作,已在原单位取得相应职称,调入我单位人员。
  二、认定条件和要求
  (一)认定条件
  按照《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5〕69号)、国科大温研院【2020】33号《中国科学院大学温州研究院自然科学研究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等文件执行,以定性为主。
  (二)年度考核要求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与年度考核相挂钩,要求申报对象在晋升级别最低年限内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
  (三)事业单位人员认定申报要求
  单位聘任:单位根据聘用制度有关规定,将通过认定的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受聘人员的相关待遇,防止出现“有岗不聘”现象。
  三、在线申报
  (一)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 (zj.gov.cn))在线填报。
  (二)申报人用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登录后,需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用人单位(法人账号初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要认真审核业绩档案,确保信息无误。 
  (三)在业绩档案信息齐全的前提下,社保缴纳证明、论文、 2001年以后的学历学位等信息可从共享数据接口中自动提取,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2001年之前毕业的请提供《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党校、技工院校、部队院校需上传相关扫描件。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申报人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需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传的附件材料若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须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
  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若为专业技术人员的,3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其它有关要求
  (一)请各申报人员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中、初级职称认定人员系统填报、审核完成后请下载导出评审表,一式2份送单位人事处。
  联系人:高红梅   联系电话:88017508
  (二)今后职称初定、认定、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三)自然科学系列中、初级职称认定为常年认定,请各位按需认定。

  附件1:浙人社发【2015】69号《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附件2:国科大温研院【2020】33号《中国科学院大学温州研究院自然科学研究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


国科温州研究院
(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