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重大人才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7-19 16:51:11
为加快推进我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工作,助力我区“一区五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建设,现根据市、区人才政策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重大人才工程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区“罗峰领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
主要面向全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围绕同一技术领域和研发方向进行持续创新创造,能够开展综合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或开发战略性产品的创新人才群体。按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企业技术创新、人文社科创新等三个门类进行遴选。
(一)申报条件
1.团队带头人应为最新《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应在申报单位工作9个月以上,申报时已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
2.核心成员应具备合理的人才规模和结构,人数范围为5-20人,其中45周岁以下成员人数不少于1/2,全职工作人数不少于1/2,排序第1至第5名人员要求全职在岗且已在申报单位全职工作6个月以上,其中科研院所科技类核心成员一般要求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企业技术创新类核心成员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职称或年薪1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核心成员对学历职称不作要求。
3.团队应为新引进不超过2年,如团队在温时间超过2年,则团队主要负责人须在近2年为区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负责人等。
4.带头人与核心成员有密切的联系,有较大的创新潜力,产学研合作成果显著,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并在近三年合作取得一定的标志性成果。
团队带头人如为最新《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类人才入选者,申报时,带头人和团队核心成员在温工作时间可放宽至1个月。
申报的团队需要同时符合以上条件1-4。
(二)遴选名额
遴选科研院所科技类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企业技术创新类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文化类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
(三)入选奖励和扶持政策
1.授予入选团队区“罗峰领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称号,给予重点培育扶持。
2.优先推荐申报温州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入选市高水平创新团队“顶尖(Ⅰ类)”“杰出(Ⅱ类)”“领军(Ⅲ类)”“优秀(Ⅳ类)”等4类团队后,分别给予科技型团队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创新项目经费,其他类别资助额度减半。
3.团队带头人可优先申请入住区人才公寓50-100平方米的套房,租金为市场评估价的30%。
4.团队带头人可申请加入区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并享受健康疗养和健康体检待遇。
二、评选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主要纳税地和研发中心在龙湾。
2.企业由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领衔,领衔人为企业的主要创始人。目前担任企业副总以上职务,每年在温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对产业化前景突出且具备爆发式增长潜力的创业项目,领衔人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才。
3.领衔人要求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或核心技术团队合计股权不低于50%且领衔人在团队中占比最高,投资额超1亿元的项目,领衔人股权比例可放宽。
4.企业属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五大新兴产业领域,主要产品项目为领衔人及其核心技术团队原创新成果转化,成果转化主要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标准和技术转移等。
5.申请时,企业注册成立时间要求3个月以上、5年以内,目前已正式运营,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有5名以上全职在岗的具有大专、高级工(中级职称)以上的成员。
(二)遴选名额
择优遴选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创业发展资助企业2-5个。
(三)入选奖励和扶持政策
1.授予“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荣誉称号,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2.入选后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区科技局根据项目落地协议或建设任务书兑现,区投资促进中心协同管理投资额1000万以上项目。
3.优先推荐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后,在注册成立企业5年内(生物医药类项目为8年),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给予主营业务收入3%奖励,累计最高奖励1000万元创业发展资助。
4.入选国家、省“万人计划”和国家、省“引才计划”、原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创业项目领衔的企业,如符合申请条件1-4项的,可直接申请列入“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名单,享受除“创业券”“创业启动资金”“创业发展资助”以外的政策待遇。
三、评选区“罗峰领雁计划高层次人才工程”
(一)主要类别和申报条件
主要面向国内人才,申报人要求于2020年9月1日前来我区工作,具有中国国籍。主要类别包括“罗峰领雁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龙湾名匠(非传统工艺)、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新时代青年企业家等6类人才。主要类别和具体条件分别为:
1.杰出人才
主要条件为:拥有创造性研究成果或有重大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水平处于我区领先,达到国内、省内一流水平,且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贡献的尖端人才。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含科研院所、企业)
主要条件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国家、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领衔高水平创新团队,或领导市级以上创新基地,或为重点学科带头人,或为企业技术创新突破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才。
3.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主要条件为: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企业管理规范,规模较大,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连续多年保持盈利,能引领或促进我区优势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近年内有望发展成为本行业领军企业。
4.龙湾名匠(非传统工艺)
主要条件为:年龄不超过55周岁,掌握关键技术,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掌握绝技绝活,在上产第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个人职业技能在区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爱岗敬业,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5.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主要条件为:年龄40周岁以内,具有创造性和开拓精神,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发展潜力大,科研工作有较大创新前景,或从事相关产业领域“卡脖子”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的研究项目,现已取得一定成果,具有较大突破可能,或主持承担对相关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自主研发创新项目,预期能取得标志性成果,有效实现市场应用,推动产业升级,或具有区域范围内的行业号召力,带动并加快行业发展。
6.新时代青年企业家
主要条件为:年龄40周岁以内,重点围绕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分类选拔,年轻有为,积极进取,在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争创品牌、开拓市场等方面有所作为。
各类申报人选必须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在我区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遴选名额
遴选“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3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5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3-5人、龙湾名匠(非传统工艺)3-5人、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8人、新时代青年企业家5人。
(三)入选奖励和扶持政策
1.给予区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龙湾名匠(非传统工艺)、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新时代青年企业家,依次给予新入选者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的个人奖励,从区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2.入选者可作为人才资格条件优先申请入住区人才公寓50-100平方米的套房,租金为市场评估价的30%。
3.入选者可申请加入区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并享受健康疗养和健康体检等待遇。
4.入选者重点推荐申报温州市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温州名匠(非传统工艺)、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新时代青年企业家等,入选市“特支计划”后,给予市杰出人才每人50万元的特殊支持,给予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每人40万元特殊支持,给予市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20万元特殊支持、给予温州名匠(非传统工艺)、市新时代青年企业家10万元特殊支持。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申报书、附件材料。申报材料可根据附件1-6有关表册进行书面填写申报。基本信息、申报书以 WORD 版本、附件材料以 PDF 版本上报。其中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要连续,不得空项、漏项。附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目录要求准备,不得变更目录序号与名称,目录页码要与内容资料页码保持一致。如无法提供某一项附件资料,也附空白页并标注无。
申报“区罗峰领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重大人才工程等有关对象,需要填报纸质书面材料,包括汇总表、基本信息、申报书、附件材料等,以上材料要求一式三份。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内页用普通A4纸,页数不超过100页,所有签章不能遗漏。
电子材料报送要求:汇总表,提供EXCEL版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一人一个文件夹整理,文件夹命名规则:团队计划+XX项目+姓名。文件夹内包括两个文件,即申报书WORD版本、申报书+附件PDF版本(要求所有签章不能遗漏)。
五、工作流程
1.统一报名。由各归口管理单位统一动员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申报区级重大人才项目,推荐方式为组织推荐、自我推荐、群众推荐等,在截止日之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归口管理单位。
2.资格初审。由各归口管理单位同时分别对有关对象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信息查证核实。
3.资格复审。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牵头,组织成立资格复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和部门联评。
4.集中评审。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家评审组,共同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组意见产生建议名单。无符合条件的,可以空缺。
5.实地核查。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区“罗峰领雁计划”入选建议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产生拟入选名单。实地核查可视情采取查阅资料、人员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
6.审议发文。区“罗峰领雁计划”拟入选名单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公示、发文。
六、其他要求
1.每名申报人只能选择一项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已入选或获得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称号或荣誉的人才团队不再参评本次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入选国家、省级引才计划、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市“杰出人才”的人才不参评区“罗峰领雁”;已入选市“青年拔尖人才”的人才不参评区“罗峰领雁”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但可参评区“罗峰领雁”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项目;校长、院长等单位主要领导可参评“罗峰领雁”杰出人才项目,但不作为温州名师、温州名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项目申报人选。本通知涉及的奖励资助按财政体制兑现。
2.本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投资促进中心、科技城经济发展局(科技局)、科技城财政局和科技城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共同实施。
3.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
联系人:高红梅 曹士 0577-88017508
附件1:龙湾区(高新区)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书(科研院所类)
附件2:龙湾区(高新区)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书(企业创新类)
附件3: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4: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人才计划申请推荐表(创新类通用)
附件5: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归口单位分工表
人事处
2021年7月19日
一、评选区“罗峰领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
主要面向全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围绕同一技术领域和研发方向进行持续创新创造,能够开展综合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或开发战略性产品的创新人才群体。按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企业技术创新、人文社科创新等三个门类进行遴选。
(一)申报条件
1.团队带头人应为最新《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应在申报单位工作9个月以上,申报时已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
2.核心成员应具备合理的人才规模和结构,人数范围为5-20人,其中45周岁以下成员人数不少于1/2,全职工作人数不少于1/2,排序第1至第5名人员要求全职在岗且已在申报单位全职工作6个月以上,其中科研院所科技类核心成员一般要求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企业技术创新类核心成员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职称或年薪1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核心成员对学历职称不作要求。
3.团队应为新引进不超过2年,如团队在温时间超过2年,则团队主要负责人须在近2年为区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负责人等。
4.带头人与核心成员有密切的联系,有较大的创新潜力,产学研合作成果显著,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并在近三年合作取得一定的标志性成果。
团队带头人如为最新《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类人才入选者,申报时,带头人和团队核心成员在温工作时间可放宽至1个月。
申报的团队需要同时符合以上条件1-4。
(二)遴选名额
遴选科研院所科技类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企业技术创新类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文化类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
(三)入选奖励和扶持政策
1.授予入选团队区“罗峰领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称号,给予重点培育扶持。
2.优先推荐申报温州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入选市高水平创新团队“顶尖(Ⅰ类)”“杰出(Ⅱ类)”“领军(Ⅲ类)”“优秀(Ⅳ类)”等4类团队后,分别给予科技型团队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创新项目经费,其他类别资助额度减半。
3.团队带头人可优先申请入住区人才公寓50-100平方米的套房,租金为市场评估价的30%。
4.团队带头人可申请加入区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并享受健康疗养和健康体检待遇。
二、评选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主要纳税地和研发中心在龙湾。
2.企业由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领衔,领衔人为企业的主要创始人。目前担任企业副总以上职务,每年在温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对产业化前景突出且具备爆发式增长潜力的创业项目,领衔人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才。
3.领衔人要求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或核心技术团队合计股权不低于50%且领衔人在团队中占比最高,投资额超1亿元的项目,领衔人股权比例可放宽。
4.企业属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五大新兴产业领域,主要产品项目为领衔人及其核心技术团队原创新成果转化,成果转化主要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标准和技术转移等。
5.申请时,企业注册成立时间要求3个月以上、5年以内,目前已正式运营,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有5名以上全职在岗的具有大专、高级工(中级职称)以上的成员。
(二)遴选名额
择优遴选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创业发展资助企业2-5个。
(三)入选奖励和扶持政策
1.授予“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荣誉称号,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2.入选后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区科技局根据项目落地协议或建设任务书兑现,区投资促进中心协同管理投资额1000万以上项目。
3.优先推荐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后,在注册成立企业5年内(生物医药类项目为8年),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给予主营业务收入3%奖励,累计最高奖励1000万元创业发展资助。
4.入选国家、省“万人计划”和国家、省“引才计划”、原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创业项目领衔的企业,如符合申请条件1-4项的,可直接申请列入“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名单,享受除“创业券”“创业启动资金”“创业发展资助”以外的政策待遇。
三、评选区“罗峰领雁计划高层次人才工程”
(一)主要类别和申报条件
主要面向国内人才,申报人要求于2020年9月1日前来我区工作,具有中国国籍。主要类别包括“罗峰领雁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龙湾名匠(非传统工艺)、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新时代青年企业家等6类人才。主要类别和具体条件分别为:
1.杰出人才
主要条件为:拥有创造性研究成果或有重大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水平处于我区领先,达到国内、省内一流水平,且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贡献的尖端人才。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含科研院所、企业)
主要条件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国家、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领衔高水平创新团队,或领导市级以上创新基地,或为重点学科带头人,或为企业技术创新突破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才。
3.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主要条件为: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企业管理规范,规模较大,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连续多年保持盈利,能引领或促进我区优势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近年内有望发展成为本行业领军企业。
4.龙湾名匠(非传统工艺)
主要条件为:年龄不超过55周岁,掌握关键技术,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掌握绝技绝活,在上产第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个人职业技能在区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爱岗敬业,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5.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主要条件为:年龄40周岁以内,具有创造性和开拓精神,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发展潜力大,科研工作有较大创新前景,或从事相关产业领域“卡脖子”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的研究项目,现已取得一定成果,具有较大突破可能,或主持承担对相关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自主研发创新项目,预期能取得标志性成果,有效实现市场应用,推动产业升级,或具有区域范围内的行业号召力,带动并加快行业发展。
6.新时代青年企业家
主要条件为:年龄40周岁以内,重点围绕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分类选拔,年轻有为,积极进取,在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争创品牌、开拓市场等方面有所作为。
各类申报人选必须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在我区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遴选名额
遴选“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3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5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3-5人、龙湾名匠(非传统工艺)3-5人、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8人、新时代青年企业家5人。
(三)入选奖励和扶持政策
1.给予区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龙湾名匠(非传统工艺)、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新时代青年企业家,依次给予新入选者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的个人奖励,从区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2.入选者可作为人才资格条件优先申请入住区人才公寓50-100平方米的套房,租金为市场评估价的30%。
3.入选者可申请加入区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并享受健康疗养和健康体检等待遇。
4.入选者重点推荐申报温州市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温州名匠(非传统工艺)、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新时代青年企业家等,入选市“特支计划”后,给予市杰出人才每人50万元的特殊支持,给予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每人40万元特殊支持,给予市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20万元特殊支持、给予温州名匠(非传统工艺)、市新时代青年企业家10万元特殊支持。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申报书、附件材料。申报材料可根据附件1-6有关表册进行书面填写申报。基本信息、申报书以 WORD 版本、附件材料以 PDF 版本上报。其中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要连续,不得空项、漏项。附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目录要求准备,不得变更目录序号与名称,目录页码要与内容资料页码保持一致。如无法提供某一项附件资料,也附空白页并标注无。
申报“区罗峰领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重大人才工程等有关对象,需要填报纸质书面材料,包括汇总表、基本信息、申报书、附件材料等,以上材料要求一式三份。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内页用普通A4纸,页数不超过100页,所有签章不能遗漏。
电子材料报送要求:汇总表,提供EXCEL版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一人一个文件夹整理,文件夹命名规则:团队计划+XX项目+姓名。文件夹内包括两个文件,即申报书WORD版本、申报书+附件PDF版本(要求所有签章不能遗漏)。
五、工作流程
1.统一报名。由各归口管理单位统一动员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申报区级重大人才项目,推荐方式为组织推荐、自我推荐、群众推荐等,在截止日之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归口管理单位。
2.资格初审。由各归口管理单位同时分别对有关对象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信息查证核实。
3.资格复审。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牵头,组织成立资格复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和部门联评。
4.集中评审。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家评审组,共同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组意见产生建议名单。无符合条件的,可以空缺。
5.实地核查。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区“罗峰领雁计划”入选建议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产生拟入选名单。实地核查可视情采取查阅资料、人员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
6.审议发文。区“罗峰领雁计划”拟入选名单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公示、发文。
六、其他要求
1.每名申报人只能选择一项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已入选或获得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称号或荣誉的人才团队不再参评本次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入选国家、省级引才计划、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市“杰出人才”的人才不参评区“罗峰领雁”;已入选市“青年拔尖人才”的人才不参评区“罗峰领雁”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但可参评区“罗峰领雁”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项目;校长、院长等单位主要领导可参评“罗峰领雁”杰出人才项目,但不作为温州名师、温州名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项目申报人选。本通知涉及的奖励资助按财政体制兑现。
2.本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投资促进中心、科技城经济发展局(科技局)、科技城财政局和科技城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共同实施。
3.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
联系人:高红梅 曹士 0577-88017508
附件1:龙湾区(高新区)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书(科研院所类)
附件2:龙湾区(高新区)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书(企业创新类)
附件3: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4: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人才计划申请推荐表(创新类通用)
附件5: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归口单位分工表
人事处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