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1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2021-04-02 13:24:0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 我院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各部门请在节假日期间,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实验室安全保卫等工作。放假期间注意安全,做好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假期。




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