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第一批开放基金的通知
2021-12-02 14:16:15
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是依托国科温州研究院(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建设的,被列入2020年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名单。宁波大学和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作为合作单位参与共建。实验室现有科研用房6000余平米,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科研人员100余名。
本工程研究中心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宗旨,为吸引海内外优秀科技工作者与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促进学术思想和人才广泛交流,提高学术研究和技术开发水平,推动生物材料领域临床功能材料与诊疗器件方向的科技进步和发展,特设立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简称:开放基金)。
开放基金资助范围:1、软组织修复材料; 2、硬组织修复材料; 3、三维仿生材料。
一、课题申请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已在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方向上取得了比较好的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研究目标和内容与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当前研究方向互补性强、支撑作用突出的,可以优先考虑。
2.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国内外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提出申请。申请者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 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备基本研究条件。
4. 须承诺在开放课题所取得的论文、成果、专利归属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公开发表的成果要注明“受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 XXXX-XX)”,英文论文的致谢部分须标有 Supported by Zhejiang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Tissue Repair Materials (Grant No: XXXX-XX)。正式发表或出版后须将相关成果送交本中心存档。原则上要求被资助课题一般项目至少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重点项目至少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以正式发表文章或在线发表为准)。
5. 申请者依据发布的申请指南所确定的资助范围,按照《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模板》上要求填写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寄到本中心,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中心邮箱。
(二)申请时间
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30日。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人根据《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及管理办法》要求,填写《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及《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模板》,并将纸质件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寄送至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办公室,与纸质申请书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kfxm@wiucas.ac.cn 邮箱;
2. 中心办公室在收到开放课题申请书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后,中心办公室将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填写开放基金合同书和计划任务书。
(四)其他说明
1. 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研究;鼓励国际合作研究;鼓励已获得其它机构(如省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以上)资助课题的深入研究。
2. 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3. 开放课题申请资助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3-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10万元。
4. 课题一经批准,由中心办公室根据年度经费情况统一安排。评审结果一般于评审会之后一个月内通知申请人。
5. 课题基金的使用按《国科温州研究院(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科研经费报销规定》规定内容施行。
二、课题检查和验收
(一)中心办公室按课题计划或其他约定定期检查评估全部资助课题,包括科研工作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课题负责人需按计划要求提交阶段成果,如无法按期提交,或要求更改研究内容,或出现其它变故等,都必须及时向中心办公室及中心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由双方讨论决定调整措施。
(二)本基金资助课题正常情况下应依据具体课题计划规定,按时完成研究计划,对未按进度完成或研究质量较差的课题将中止资助,中止课题的经费余额应退还本中心。
(三)本基金资助课题结束时,本中心将组织验收,课题负责人应将课题总结报告和课题计划中规定的相关技术成果提交中心办公室归档。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017509
Email:kfxm@wiucas.ac.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金联路1号
附件:1、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及管理办法.doc
2、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模板.doc
3、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
2021年12月2日
本工程研究中心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宗旨,为吸引海内外优秀科技工作者与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促进学术思想和人才广泛交流,提高学术研究和技术开发水平,推动生物材料领域临床功能材料与诊疗器件方向的科技进步和发展,特设立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简称:开放基金)。
开放基金资助范围:1、软组织修复材料; 2、硬组织修复材料; 3、三维仿生材料。
一、课题申请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已在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方向上取得了比较好的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研究目标和内容与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当前研究方向互补性强、支撑作用突出的,可以优先考虑。
2.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国内外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提出申请。申请者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 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备基本研究条件。
4. 须承诺在开放课题所取得的论文、成果、专利归属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公开发表的成果要注明“受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 XXXX-XX)”,英文论文的致谢部分须标有 Supported by Zhejiang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Tissue Repair Materials (Grant No: XXXX-XX)。正式发表或出版后须将相关成果送交本中心存档。原则上要求被资助课题一般项目至少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重点项目至少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以正式发表文章或在线发表为准)。
5. 申请者依据发布的申请指南所确定的资助范围,按照《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模板》上要求填写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寄到本中心,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中心邮箱。
(二)申请时间
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30日。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人根据《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及管理办法》要求,填写《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及《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模板》,并将纸质件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寄送至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办公室,与纸质申请书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kfxm@wiucas.ac.cn 邮箱;
2. 中心办公室在收到开放课题申请书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后,中心办公室将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填写开放基金合同书和计划任务书。
(四)其他说明
1. 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研究;鼓励国际合作研究;鼓励已获得其它机构(如省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以上)资助课题的深入研究。
2. 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3. 开放课题申请资助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3-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10万元。
4. 课题一经批准,由中心办公室根据年度经费情况统一安排。评审结果一般于评审会之后一个月内通知申请人。
5. 课题基金的使用按《国科温州研究院(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科研经费报销规定》规定内容施行。
二、课题检查和验收
(一)中心办公室按课题计划或其他约定定期检查评估全部资助课题,包括科研工作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课题负责人需按计划要求提交阶段成果,如无法按期提交,或要求更改研究内容,或出现其它变故等,都必须及时向中心办公室及中心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由双方讨论决定调整措施。
(二)本基金资助课题正常情况下应依据具体课题计划规定,按时完成研究计划,对未按进度完成或研究质量较差的课题将中止资助,中止课题的经费余额应退还本中心。
(三)本基金资助课题结束时,本中心将组织验收,课题负责人应将课题总结报告和课题计划中规定的相关技术成果提交中心办公室归档。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017509
Email:kfxm@wiucas.ac.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金联路1号
附件:1、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及管理办法.doc
2、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模板.doc
3、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组织修复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