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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0 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0-07-07 16:22:35  
各科研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浙组〔2017〕5 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 2020 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遴选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紧扣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着力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面向信息、健康、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八大万亿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遴选支持一批引领我省学科建设和产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在三大科创高地领域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  
2020 年计划遴选 10 名左右杰出人才、60 名左右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 25 名左右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其中三大科创高地领域入选人才数量合计不少于总入选数的 50%,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不少于 25%的名额支持来自企业特别是领军企业的创新人才。鼓励和支持在抗击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科技人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杰出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具有突出学术水平和强烈的事业心,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具有成长为“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的潜力;
  3.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以下(196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4.全职在浙江工作 1 年以上。
  (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3.年龄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197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4.全职在浙江工作 1 年以上。
  (三)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企业在浙江省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达 2 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创办 5 年以内的企业,最近 1 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 500 万元;创办 5 年以上的企业,最近 2 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500 万元。
  三、申报遴选程序
  1.今年省里的系统按照省大数据局的要求做了更改,可能问题比较多,现在用户去填会有很多解决不了的问题。因此,请先线下填表,材料先提交温州市科技局,待评审通过后再进行线上填报。要求所有附件材料,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信息和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27日。
  3.联系人:高红梅 曹士  0577-88017508
  4.省业务咨询电话:0571-87054124、87051059;网络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571-87054113、15068876832。

  附件:申报书参考模板
     杰出人才申报书
     创新领军申报书
     创业领军申报书


国科大温州研究院
人事处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