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2019-01-03 15:40:00
各位同事:
按照新税政策,2019年1月1日开始允许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6项专项附加扣除支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这项税改涉及民生,将影响着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个人申报操作:
一、 请各位同事自行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安装下载方式见附件1:《关于个人所得税APP下载渠道的说明》),通过该APP提交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你可以选择由单位代为扣除(多处发放工资薪金的,自行需要选择一处办理),也可以选择自行通过税务机关进行扣除,若选择由单位代为扣除的,单位会在计算职工工资薪资时进行办理扣除项目。大家有操作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财务。
二、首次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19.1.10日,请大家务必于截止时间内及时填写,逾期提交的将于次月进行补扣。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个纳税年度内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请每月10日前提交相关信息,如遇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平台由税务机关开发,如遇系统变动以税务机关最新变动为准。专项附加扣除个人申报操作请咨询纳税服务平台(网址:www.chinatax.gov.cn)),或拨打税务服务热线12366,或拨打国家税务总局热线电话:010-63418840,63418841。
财务部
2019年1月3日